中新网2月4日电据俄媒3日报道,日前俄罗斯圣彼得堡和列宁格勒地区仲裁法庭做出判决,命令波兰驻圣彼得堡领事馆支付早前拖欠的7400万卢布(约合人民币720万元)房租,并腾出办公地点。
法院新闻处公布的消息称,波兰领事馆官员必须向外国使团维护机构“Inpredservice”支付7400万卢布的债务,并迁出所在办公地点。
据悉,自1983年以来,波兰领事馆就一直占据着圣彼得堡市中心的两栋建筑,但是根据“Inpredservice”方面的消息,波兰方面从1993年以来就没有支付租金,该机构对波兰领事馆的诉讼已经有三年之久。
“Inpredservice”的代表表示,这一裁决没有政治背景,只是因为波兰领事馆是该市唯一没有支付租金的领事馆。
日前,俄罗斯与波兰外交风波不断,早前双方曾相互驱逐对方的外交官,近日,波兰外长又发表“乌克兰人解放奥斯威辛集中营”的言论,引发俄方的强烈抗议。
使馆不是“派遣国领土的延伸”
在近几年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与使馆法律地位问题相关的刑事案件,比如:对于中国公民在外国驻华使馆中犯罪或者在中国驻外国使馆中犯罪应该如何确定刑事管辖权?对于组织他人为了移民的目的冲闯外国驻华使馆周围的警戒设施非法进入使馆的行为是否可以按照“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进行追诉?在世界范围内,针对使馆及其工作人员的犯罪时有发生。例如:1998年8月7日,美国驻肯尼亚和坦桑尼亚大使馆相继发生爆炸,大使馆被炸成一片废墟,共有258人遇难,同时造成包括美国驻肯尼亚大使在内的5000多人受伤。2003年4月12日,中国驻伊拉克大使馆遭到20多名持枪的伊拉克人的抢劫。为了解决和处理有关的问题和案件,首先,应当对使馆的法律地位作出科学和正确的认定。
一、关于使馆法律地位的各种学说
国家之间互派使节,自古有之,到了15世纪国家间开始设立常驻外交代表机构。1455年,意大利城市国家米兰公国的公爵斯福尔扎向热那亚派出常驻使团。不久,米兰与佛罗伦萨、威尼斯公国互派了常驻机构。17世纪,互派常驻使节在欧洲已非常普遍。1858年,中国清朝政府同意英国向北京派遣常驻使节,其他西方国家也紧随其后。1877年,中国向英国派出常驻外交代表机构,并陆续在欧洲一些国家设立使馆。
察之当今国际交往实践,两国间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以互设使馆为具体的表现形式,而国家之间建立外交关系和互设使馆,必须经过双方的协议,这是一项公认的国际习惯法原则。《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2条规定:“国与国之间外交关系及常设使馆之建立,以协议为之。”这完全符合..和平等的基本原则。至于协议的具体方式,在国际实践中多表现为条约、换文、公报以及声明等等。例如,我国与美国在1979年采用了联合公报的方式,宣告“..和美利坚合众国自1979年1月1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两国将于1979年起互派大使并建立大使馆”。
对于一国驻外使馆的法律地位,目前法学界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主要有以下观点。
(一)派遣国领域说
这是目前在我国刑法学界占主导地位的观点。大部分持该说者将一国驻外使领馆直接视为派遣国的领域范围,因而认为在使馆内发生的任何犯罪应适用派遣国刑法。[1]持该说者的主要理由在于: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各国驻外大使馆不受接受国的司法管辖而受本国的司法管辖。[2]也有一些持该说者不是将使馆直接视为派遣国的领域,而是将其视为“派遣国领土的延伸”。持此观点者指出,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及按对等原则所确立的国际惯例,各国刑法都把本国使领馆作为本国领土的延伸,在驻外使领馆发生的犯罪适用本国刑法。[3]也有学者认为,除了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根据国内刑法的相关规定,也能得出使馆是派遣国领土的延伸这一结论。例如,根据我国《刑法》,我国的船舶或航空器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就属于我国领土的延伸。[4]持“派遣国领域说”者的主要理由是,根据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一国驻外使馆在接受国享有刑事管辖豁免。“派遣国领域说”在目前我国刑法理论界处于通说地位,常见诸于各种刑法教材。